海關對報關員行為出新規
據悉,這是繼1997年海關對外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員管理規定》對報關員的報關行為管理規定以來,為適應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滿足我國外貿進出口不斷發展形勢的需要,從維護報關秩序,提高報關質量,規范報關員報關行為,保證通關效率和明確海關內部職責權限的角度出發,新近出臺的一項量化標準詳細,操作可控性強的對報關員報關行為的記分、考核管理辦法。
新的《管理辦法》適用于取得報關從業資格,并按照規定程序在海關注冊登記,持有報關員證件的報關員,對記分、考核的范圍和標準也作了詳實的界定。如新的《管理辦法》規定:若報關時出現報關單填制和報關行為不規范,以及違反海關監管規定或有走私行為未被海關暫停執業、撤銷報關從業資格的,報關員將被海關扣分。對報關員的記分考核,依據其報關單填制不規范、報關行為不規范的程度和行為性質,一次記分的分值分為1分、2分、5分、10分、20分和30分等6個檔次進行記分考核。按照規定,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將是首個記分周期。報關員在海關注冊登記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不足一年的,按一個記分周期計算。記分達到30分的報關員,海關將中止其報關員證效力,不再接受其辦理報關手續。被中止報關的報關員要重新經過崗位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崗。
杭州海關自2002年開始和全省其他行政執法部門一起共同實施規范企業進出口行為專項行動,對報關員報關行為的管理也是其中一項重要的規范內容。目前,在杭州關區注冊登記的報關企業有91家,報關從業人員共有1129名。其中專業報關人員115人、代理報關人員235人、自理報關人員779人,主要分布在嘉興、杭州和溫州地區。報關企業數量較多,從業人員隊伍龐大,但報關企業的經營管理和報關從業人員的職業素養都有待進一步與我省不斷增長的外貿業務量相適應。因此,隨著我省規范企業進出口行為的深入推進,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員記分考核管理辦法》在將對報關員的報關行為進行標準化規范監督的同時,也必將對我省規范企業進出口行為向縱深推進產生極大的促進作用。